
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学术及社会兼职 业务领域及专业经验
律师执业证号:14405198910515909
汕头大学法学院 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 研究员
汕头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专家委员
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 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汕头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市律协第四届金融证券委主任、五届和六届监事长、七届和本届副会长]
荣誉称号
汕头市敬业银星律师
汕头市敬业金星律师
汕头市首届十大优秀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委员
王建辉律师执业超过30年,在民商事合同、公司运营及并购重组、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投融资、法律顾问、行政管理及执法、民事诉讼及商事仲裁等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王律师长期担任汕头海关、金平区政府、汕头大学、龙光集团、琪雅集团、广发银行、达濠建筑总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先后成功经办或参与大型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企业集团的公司并购项目、投融资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策划、谈判、法律文件起草审查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活动,为投资创业、商业运作和化解民商事纠纷提供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王律师经办和代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部分案例如下:
一、[大型企业并购项目/策划、谈判、法律文件起草修改审查]2019年至2020年度,广东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并购投资项目,涉及土地约1000亩、员工超1000人、并购金额超10亿元,委托王律师进行项目论证策划、代表股东与并购投资方进行协商、谈判、设计交易方式、起草及审查全部法律文件,最终达成增资扩股及投资并购、完成企业控制权顺利交接,圆满实现委托人的目标。
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BT结算谈判项目]2016年至2017年度,*悦投资有限公司以BT方式投资建设某市海*路道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投资约4.5亿元。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委托方使用后,双方迟迟未能结算。王律师受投资建设方委托参与该项目全程结算谈判,经与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反复协商,双方达成项目结算协议,委托方取得全部投资补偿款,圆满完成委托事项。
三、[涉外房地产确权、继承及慈善捐赠项目]2014年至2019年度,新加坡李*麟先生委托王律师等律师代表其祖父李*南家族对其祖父于解放前散落在汕头市金平区几十处房地产进行清理、确权办证并办理继承后捐赠给汕头市某知名医院。由于委托人的祖父系新加坡国籍且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新加坡死亡,其继承人中有三代人且多达几十个人,分布在新加坡、香港、美国、欧洲各国等地,遗留房屋有的已经由政府改建重新安置、有的正在出租,也有倒塌损坏等各种形态。涉外继承涉及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王律师带领律师团队制定有效方案,逐步落实推进,最终实现委托人要求的房地产确权办证和捐赠的委托目的。
四、[民商事诉讼/群体性系列案件/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纠纷]2014年至2016年度,汕头市某知名商品房楼盘**阳光花园(建筑面积约50万多平方米)200多名购房人以开发商存在广告宣传不实、电梯品牌不符、园林配套缺陷、预收款和容积率存在问题等理由,向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约280宗案件要求赔偿数额总数达到天文数字。王律师带领律师团队代表开发商,认真准备、制定有效策略、积极应诉,最终一审判决及二审判决均驳回原告(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所代理的开发商以全部胜诉而案结事了。
五、[民商事诉讼/区域总经销合同纠纷/二审挽回损失]2017年度,上市公司惠州亿***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汕头**机电有限公司总经销合同纠纷在澄海区法院一审败诉后,委托王律师代理二审诉讼。王律师认真研究后,对案件涉及合同性质、效力、各方合同义务及其履约违约状态提出法律意见,大部分法律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案件得到改判,为委托人挽回大部分损失,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肯定。
六、[民商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优先受偿权纠纷]2017年至2018年度,某银行在执行借款人伊**公司抵押登记物(三栋楼房)时,发现另一法院作出的该楼房工程价款欠款及优先受偿权案件也在执行,二案均针对同一标的物且银行的抵押权在后,银行面临重大损失,委托王律师进行法律审查,王律师认真研究后认为判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案件存在重大问题且严重损害银行抵押登记优先受偿权,代表该银行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经审理,法院判决撤销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原案判项,确保了银行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七、[民商事诉讼/金融不良债权追索权/债权转让效力]2018年至2019年度,某银行将其与某家具厂的借款担保合同项下不良金融债权1000多万元转让给谢某并提示相关法律风险。之后,谢某因不能实现债权起诉借款人某家具厂及相关保证人,在诉讼过程,原被告双方均要求追加某银行为共同被告并请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律师代理该银行,就不同法律关系、原告诉权依据、个人犯罪与单位借款合同效力等争议焦点论证详尽有力,一审法院采纳王律师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谢某对该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有效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八、[商事仲裁/探矿权益转让纠纷/未生效合同的解除与赔偿问题]2019年至2021年度,利*集团因与广东有色金属**涉探矿权纠纷,王律师代表利*集团按照约定仲裁条款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投资款和赔偿损失。仲裁庭经审理后支持利*集团的全部仲裁请求。利*集团申请某中级法院执行后,广东有色金属**以遗漏应参加仲裁的第三人等仲裁程序严重错误为由申请某中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经法院认真审查,裁定驳回广东有色金属**的申请,维护了债权人利*集团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生效仲裁裁判文书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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