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是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律师机构,是广东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由汕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后更名为广东岭东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合并而来,律师团队成员约40名,其中律师28名(含合伙人律师10名、实习律师3名)。本所律师团队中,多名资深律师拥有副教授、教授、研究员、高级律师、法硕导师等高级专业资格,近10名律师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汕头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既有法律业务经验丰富的一批品牌律师,也有理论造诣卓越的专家学者团队。自成立以来,本所律师一直活跃在金融及资本市场、公司并购及重组、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民商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顾问、企业运营管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和仲裁(商事、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 本所律师团队先后受聘担任地方立法项目的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人,如:《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汕头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等,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专业智慧,助力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本所律师团队分别担任市、区人民政府、汕头海关、海洋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税务局、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供电、供水、省实验室、各类大中型公司、纺织服装协会等社会各界法律顾问,担任近50个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协助聘请单位和领导管理法律风险、消除隐患、解决纠纷、普及法律知识。 在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法律服务过程,本所律师团队资深律师先后担任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市和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市政协委员、省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入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智库和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积极参与党政机关决策、地方性立法、行政复议、参政议政、法律监督和法律宣传活动,为广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法治广东贡献力量。自2004年至今,本所长期作为汕头大学(及法学院)实习基地,积极参加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活动。本所律师先后担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及副会长、汕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及监事长和各专(工)委会副主任及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及各专(工)委会委员及副主任等职务,多领域多层次参与国家和地方法学研究、法律宣传和民商事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活动和律师行业管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本所律师团队专业背景深厚,专业能力出众,诚信服务,为委托人利益竭尽所能,忠于所托,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律、对行政执法、司法活动的了解和理解,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律权威的尊重,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赢得委托人群体、法律界及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好评。本所9名律师先后被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评为“汕头市敬业银星律师”、“汕头市敬业金星律师”、“汕头市优秀律师”、“汕头市首届十大优秀律师”;本所先后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党支部及党员律师分别被汕头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汕头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汕头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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